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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部署、全力推进!“星级评定”助推宝山区“阳光之家”提效增能

发布:2023-01-29 19:38,更新:2023-10-31 13:09

自上海市残联2020年5月下发《关于开展“阳光之家”规范化建设管理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以来,宝山区残联精心部署、狠抓落实、全力推进,在2021年和2022年的二轮星级评定中,张庙街道通河阳光之家、罗店镇阳光之家获评“五星级阳光之家”,其中通河阳光之家在2021年7月13日,以全市首家的身份接受评估,获得评估方的高度认可。友谊路街道、庙行镇、月浦镇和吴淞街道阳光之家获评“四星级阳光之家”,宝山区阳光之家规范化建设管理星级评定工作成效显著。

结合创建区情,确立一个目标

宝山区“阳光之家”规范化建设工作起步于2009年,历经多年不断推进,已经逐步形成“宝山体系”。2014年至2016年,经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创建,管理规范化和服务精细化,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区残联通过对“宝山实情”的全面分析和“创建标准”的充分研判,提出了“分工职责到位、制度执行到位、管理服务到位、教育培训到位、后勤保障到位”的工作要求,确立了在三年创建周期内,全区13家“阳光之家”中,分批次创建3-4家“五星”,其余均为“四星”的“星级阳光之家”全覆盖工作目标。

贯彻创建精神,建立三项保障

为了切实开展星级评定工作,区残联精心谋划,一是在创建资金上予以保障。将一次性20万阳光基地设施设备专项资金与每年度的阳光之家、阳光基地和阳光心园的年度设施设备资金7万,予以统筹规划、合并使用;二是在创建机制上予以保障。引入第三方机构,借用专业力量,帮助管理服务工作和星级评定台账不断完善。三是在创建资源上予以保障。根据星级创建台账要求,区残联对市级、区级活动组织参与,市级参访等评定内容,采用“普惠”即全员参与和“特惠”即给予申报五星阳光之家适度倾斜的方式,确保参评“阳光之家”完成任务指标。

落实创建指标,推行五种做法

“阳光之家”规范化建设管理星级评定台账包含六类、49项指标,按照创建目标和指标内容,区残联会同街镇残联和街镇“阳光之家”,切实开展创建工作。

提倡硬件升级。根据规范化建设和星级评定工作的需要,“阳光之家”的硬件提级刻不容缓。2020年至今,区残联划拨专项资金约400万元,用于张庙街道、罗店镇、吴淞街道、友谊路街道、高境镇等街镇“阳光之家”康复训练室、心理咨询室、生活体验室、教育培训室的功能区打造以及设施设备更新、整体环境改善等,全面助力星级评定工作开展。

组织区内评估。通过专业第三方的介入,在创建年度的年初、年中、年末,三次开展创建工作区内评估,高标准、严要求地查漏补缺,以“评估→整改→再评估→再整改”的方式,帮助和指导阳光之家开展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和星级台账建立,为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的精准性和台账的精细化,提供了强大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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