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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助力企业发展

更新时间:2023-10-31 13: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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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政司网站22日消息,为支持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简称“公告”),明确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方面政策优惠。业内人士认为,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发展需要高额投入和长期坚持,本次税收优惠政策便体现了政策的延续性,相关行业可能迎来更多投资机会。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5月22日发布公告,对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企业所得税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而其中,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是指以集成电路设计为主营业务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三、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汇算清缴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四、汇算清缴年度集成电路设计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其中集成电路自主设计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
五、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六、具有与集成电路设计相适应的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如EDA工具、服务器或工作站等);
七、汇算清缴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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